三死一傷!四川交警通報五月一起典型事故案例
時間:2021-05-30 20:40:37 來源:四川觀察5月30日,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報2020年5月一起典型事故案例。
2021年5月5日,駕駛?cè)送跄绸{駛川L81591/川L8014掛重型半掛牽引車(裝載鐵礦粉,核載33噸,實載35.08噸,依據(jù)相關(guān)超限認定標準,車貨總重未超限)從重慶市榮昌東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,9時55分許,當車行至S66隆漢高速公路125Km+600m處時,車輛失控碾壓有效路面外側(cè)邊溝,與前方發(fā)生輕微事故的川CPT219號小型普通客車(面包車,核載7人,實載6人)上撤離至高速公路右側(cè)護欄外的四名乘車人相撞,造成2人當場死亡、1人經(jīng)搶救無效死亡、1人受傷。
經(jīng)調(diào)查: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?cè)?strong>王某在駕駛機動車過程中長時間接聽電話,分心駕駛,注意力不集中,對道路情況觀察估計不足,未有效處置;雨天駕車,未降低車速,確保安全車速行駛。分別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“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(fā)生危險的路段行駛,以及遇有沙塵、冰雹、雨、雪、霧、結(jié)冰等氣象條件時,應當降低行駛速度?!焙退拇ㄊ 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實施辦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“行駛時利用手持電話上網(wǎng)、查看與發(fā)送短信、撥打與接聽電話或者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?!钡确煞ㄒ?guī)的規(guī)定,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,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。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,已于5月18日被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。同時,通過事故深度調(diào)查,肇事貨車所屬公司存在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,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,高速公路交警四分局已立案偵查,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和車隊管理人員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交警提醒:請廣大駕駛?cè)嗽隈{車時切勿做妨礙安全駕駛的事情,安全駕駛、文明出行,疏忽一時,痛苦一生,安全無小事,責任必落實。
編輯: | 劉桂蓮 |
校對: | 毛佳莉 |
責編: | 程云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