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戶端
舉報
跟帖評論自律承諾
首頁 ?? 內(nèi)江本地

職工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而受到傷害的,是否應當認定工傷?

時間:2024-06-05 09:27:58 來源:中國工傷保險微信號

 案 情 


  羅先生系某公司保安員。2023年9月的一天晚上,羅先生正在值班室值班,發(fā)現(xiàn)公司門口有人正在對一名婦女實施搶劫。羅先生趕忙呼喊并沖過去制止搶劫,在與搶劫者搏斗過程中,羅先生被刺傷。


  經(jīng)過兩周的治療,羅先生要求公司為其申報工傷,但是公司認為他的受傷并非是為了公司利益,因此不愿為羅先生申報工傷。那么,羅先生的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嗎?

 法律依據(jù) 


  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(guī)定:為維護公共利益受到傷害的情形,應當視同工傷。

  解 析 


  根據(jù)前述法律規(guī)定,雖然職工不是在工作地點、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,但其是在維護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,也應當按照工傷處理。公民見義勇為跟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,屬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,所以因見義勇為、制止違法犯罪行為而受到傷害的,應當適用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(guī)定,即視同工傷。

  結(jié) 論 


  羅先生應當認定為工傷。

編輯:林婷靜
審核:曾媛
評論
川預審P4FD-R04F-062D-80J0號 | 網(wǎng)絡(luò)視聽許可證2306165號 | 新聞信息服務(wù)許可證51120210005號 | 川新備 06-090011 | 蜀ICP備08002296號 | 川公網(wǎng)安備 51100202000151號
@ 2005 - 2022 www.ibanmei.cn     關(guān)于我們 用戶協(xié)議 隱私政策 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    涉本網(wǎng)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:鏈接 | 電話 0832-2119960 | 郵箱 sc-njtv@qq.com